旅游局发布新规,对旅行社以过低价格接待游客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。根据规定,若旅行社或其服务网点在旅游招徕过程中,采用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水平的价格吸引游客,可能面临3万元以上的罚款。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,保障旅游服务质量,并切实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。
低价旅游往往伴随着服务缩水、强制消费、安全隐患等问题,不仅损害游客体验,还扰乱市场秩序。新规要求旅行社在招徕游客时,必须明确公示价格构成和服务内容,杜绝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。对于违规行为,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经营许可证。
旅游局强调,旅行社应通过提升服务质量、创新旅游产品来吸引游客,而非依赖低价竞争。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,也需理性判断,警惕过低价格的陷阱,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。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,推动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为游客创造更安全、更优质的旅游环境。
这一规定的实施,预计将有效遏制低价恶性竞争,促进旅游市场从价格战向价值战转型,最终实现行业和消费者的双赢。